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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9 08:22 对句:家住玉金挖玉金,取材有度(贤松) (玉金,四川巴州柳林镇下辖村名。玉金,即郁金,中草药名) 出句:岁逢花甲吃花甲,回味无穷(林泉) (花甲,干支六十岁。花甲,别名花蛤<粤语花蛤同音>,贝类海鲜) [tr][/tr] [tr][/tr]
碎萍 发表于 2021-8-9 10:01 出句:岁逢花甲吃花甲,回味无穷(林泉) 对句:名取杜鹃非杜鹃,与春同在
林泉 发表于 2021-8-10 07:00 谢谢词长赐对。 对句格律无误。
碎萍 发表于 2021-8-10 07:05 没那么死板,非:不是 吃非得对拉
林泉 发表于 2021-8-10 06:54 谢谢常管赐对。 诸家论坛似乎有一默契: 无论诗词,或者应楹联,不加标注的默认为:古音(平水韵);
林泉 发表于 2021-8-10 07:06 非---词性是什么?
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10 07:07 请先生指点
碎萍 发表于 2021-8-10 07:09 你赢了,那就是没对上
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10 07:46 成语查过,最切的就是取之有道、生财有道,从意上个人觉得不如取材有度,所以不泥古了。古音与格律似没问题。花甲作为专名不可分,溯源上有花与甲,这类专名重整体,字面上单体平仄词性相应即可,今演变成今定型词,从义上已升华,无法从字面上分清是偏正还是并列,接近连绵词,故对以专名玉金,觉没啥问题。
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10 08:12 对句:家在玉金育玉金,生财有道(贤松) (玉金,四川巴州柳林镇下辖村名。玉金,即郁金,中草药名) 出句:岁逢花甲吃花甲,回味无穷(林泉) (花甲,干支六十岁。花甲,别名花蛤<粤语花蛤同音>,贝类海鲜)
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10 08:13 非,词性上名动双性,也可作动词,没啥问题
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10 08:17 汉语规范,除书法、辞典、港澳台地区、古文等特殊用法外,依法用简不用繁。故建议先生将繁体字化简?
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11 08:11 林先生,请你仔细读一遍《联律通则》,通则上基石6要素及宽对几条,对平仄问题,只重节拍点,即七字句2467 四个字的平仄,不提忌孤平。这就是联律与诗律(也仅仅是王力说)之间的大区别
郭贤松 发表于 2021-8-11 08:38 关于繁体字,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中,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,有下列情形的,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: (一)文物古迹; (二)姓氏中的异体字; (三)书法、篆刻等艺术作品; (四)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; (五)出版、教学、研究中需要使用的; (六)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。 这说明,国家还是在一些领域保存着传统,但大部分还是以方便生活交流为主。我们当依法办事,你的说法有点强词夺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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